所以,休谟告诉我们要回到常识,以抵御哲学思考所带来的侵害。尽管太阳明天不必然会升起,我们还是可以按部就班地在今天晚上打游戏、看电视,洗漱刷牙,上床就寝,安心入睡。因为归根结底,我们是按照习惯来指导自己的人生,我们“相信”太阳明天会照常升起。
人有一种盲目乐观的精神,总是预设生活将永远这样,明天的太阳照样会升起,还有很多时间去实现梦想和享受生活。然而,这一切的基础其实比我们想象地要脆弱得多。与其等到一个完美的时间做某件事情,等到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才做某件事情,这一味的等待并不是延迟满足,而是逃避内心的渴望呼唤而已。
休谟的第三个观点认为,道德行为是有目的性的,而理性无法说明人类行为的最终目的,它只具备工具理性的作用。休谟的这个观点也得到了当代道德心理学的支持,乔纳森·海特在《正义之心》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个案例:有一种脑部受损的病人,会产生特殊的症状,他们的智商没有问题,能够非常清楚明白地做出对和错的判断,但问题在于,因为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受损,他们失去了情感的能力,看到任何快乐或者恐怖的图片都无动于衷。这样的病人在现实生活中会遇到什么困难呢?打个比方,如果他们去超市购物,虽然可以对同一类型的商品进行性价比的计算,但是因为他们失去了感情偏好,所以对应该买哪一件商品很难做出决定。海特在介绍完这个例子之后,说了一句非常形象的话:当主人(激情)死了之后,仆人(理性)既没有能力也不想再去维持家业,因为它失去了动力,一切都完了。
海特把激情比作主人,但是把理性比作“仆人”,而不是像休谟那样比作“奴隶”。这是因为海特认为,“仆人”比“奴隶”能更加准确地描述出理性的作用和地位。其实休谟自己后来也认为“奴隶”这个表述有些夸大其词了,所以在《道德原理研究》中,他调整了自己的说法,认为理性对道德并非毫无作为,而是可以辅助情感,“间接地”同道德发生关系。具体说来,就是通过澄清事实细节,来帮助情感做出更加合适的反应。英国作家萧伯纳曾说:“有教养的英国人”除了掌握“对”与“错”的差别,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后来,有一个英国哲学家自嘲说,这个批评用在道德哲学家身上其实更合适——那些在大学讲台上侃侃而谈的家伙常把自己对于世界的无知当成美德。休谟对于理性作用的正面肯定,提醒我们,道德哲学家不仅要有鲜明的价值立场和道义担当,还必须深入具体的事理分析当中,掌握更多的实证材料,了解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事实发生改变的时候,同时也要改变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立场。
乔纳森·海特写过另外一本著作,叫作《象与骑象人》,他把理性推理比作骑象人,把情感直觉比作大象;之所以把情感比喻成大象而不是马,海特说,这是因为大象比马更庞大,也更聪明,所以操纵大象要更加困难。海特提醒我们,在面对道德分歧和政治冲突的时候,如果我们想要改变一个人的观点,就要学会跟大象交流,因为如果你想让对方相信违背他直觉的东西,他们会立刻找到理由来为自己的直觉做辩护,而且这种辩护几乎总能成功,所以除了要跟理性交流,还要学会直接诉诸情感,跟那头大象进行有效的沟通。
也许感性和理性并不是完全的从属关系,而是各有配重。我们的生活不只由感性决定,我们的理性也不是感性的掩饰者。我觉得在人际关系上,反而是感性更需要照顾,示弱还是强势能达到不同的效果。对方会因为感情过不去而更有动力做某件事,而理性上公事公办反而没有这个效果。
虚伪的反义词是诚实,英文里有一个词叫作integrity,意思是诚实、正直,我认为这个词更重要的含义是人格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如果一个人表里不一,被迫用自己并不认同的方式来表达自我,那就是对integrity最大的伤害。
integrity的定义就是表里如一,忠于自我想法,不对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和掩饰,大胆地说出自己的需求。
那么斯多亚学派又犯了什么错误呢?康德认为,斯多亚学派把德性作为至善的条件,这一点是完全正确的,可是他们竟然认为凡人可以在今生今世实现德性本身,臻于至善,这就高估了人类的有限性。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思路,康德的意思是说,人们在道德上的进步是永无止境的,特别是考虑到我们不仅是理性的动物,同时还是感官的动物,所以只要还生活在感官世界里,有理性的存在者就永远不可能真正实现至善。这有点像是在说,吾生也有涯,而追求德性的道路也无涯。既然如此,那该怎么办呢?康德回答说,我们需要把“灵魂不朽”作为一个“公设”。所谓公设的意思是,它在理论上是未经证明的,但在实践上又必须把它假定为前提。为什么要把灵魂不朽假定为前提?因为人只有在无限发展的进步中,才有可能达到与德性法则相一致的境界,也就是臻于至善。
这个论证脱离了单个人类的体验,而是转向对整个人类群体的讨论。单个个体难以达到完美的善,但是人类整体是以善为目标前进的(是不是暗含着人类整体的当下也不是全然善的?)
康德对斯多亚学派和伊壁鸠鲁学派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批评。你一定还记得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分,康德认为,他们的错误在于,把德性和幸福的关系看成分析的关系。斯多亚学派认为德性生活蕴含了幸福生活,伊壁鸠鲁学派认为幸福生活蕴含了德性生活,所以虽然观点不同,但是他们的方法论却是一致的,都认为德性与幸福是分析的关系。康德认为德性与幸福是综合的关系,也就是说,努力变得有德性的行为,与努力去谋求幸福的行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为。康德的这个说法显然更符合我们的生活常识,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是不是必须要接受德福不一致这个结论呢?
这时康德又祭出了“先天综合判断”这个大杀器,他认为虽然德性和幸福的关系是综合的,但也是先天的。也就是说,“德福一致”是一个先天综合判断。
这个先天综合判断之所以可能,首先要由“灵魂不朽”这个道德公设加以保证。但是光有灵魂不朽还不够,因为万一到了来世,你还是没有好报,那该怎么办呢?所以还得再多加一个“上帝存在”的道德公设。叶秀山先生指出:只有在宗教的思路中,“德性”和“幸福”才真正有了“因果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能够按照他的“德性”,分配到他应享有的“幸福”,同时也能从他享有的“幸福”,推想出他的“德性”来。而且,此种“分配”和“推想”,都可以精确到不差分毫。在这里,宗教——“神”,不仅是个评判者、判断者,而且是个“分配者”。所以叶秀山先生说:“宗教并非完全盲目产生,而是有一种理性的根据。”
说到这里,你一定已经发现了,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把上帝逐出了人类理性的认知领域,但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这个从前门被赶出去的上帝,又从后门偷偷溜了进来。德国诗人海涅对此有过一个非常精彩的论述:
康德在自己的《纯粹理性批判》里面,扮演了一个无所畏惧的大力士,一下子把上帝给杀死了。从此,在自然界里面再也没有上帝不死,灵魂不朽了。你们以为我们现在可以回家了吗?绝对不是。在一场悲剧之后是需要一场喜剧的。康德在这样做的时候,转过身他突然发现,老兰珀满脸不安的泪水。
老兰珀就是不管阴天还是下雨,只要康德出门散步,就忠心耿耿跟随左右的那个老仆人。海涅说,康德一看到老兰珀的泪水,就忍不住想:“善良的老兰珀是需要一个上帝的。”于是他又在《实践理性批判》里面让上帝复活了。
好人会有好报这件事情虽然会落空,但是我们还是需要这个信念。或者直接进入到下一步,我选择做好人,是因为我觉得我想要这么做,我应该这么做,结果如何并不影响我的决定。
当理性大脑无法说圆时,我们就搬出了神明,或者说是感性。
对于沉浸在宗教传统中的西方人来说,上帝存在就像是整个道德世界乃至于人类世界的压舱石和定心丸,陀思妥耶夫斯基说:“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作为现代人,听到“一切皆有可能”总觉得是个好事儿,这是因为我们总是天真地认为“可能性”就是“好东西”,但是,一切皆有可能,当然不仅包含了所有好的东西,也包含了所有不好的东西,比如道德的崩溃、秩序的瓦解和人心的溃败。
有人曾经不无嘲讽地指出:“每一次哲学上的反叛都试图成为‘无预设’的,但没有一次成功。”我认为康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康德虽然赋予人类理性以前所未有的尊严和荣耀,但是当他的哲学推到极致处,当他发现人类理性束手无策时,仍然要紧急召唤上帝来救急。也许这是人类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的宿命,我们永远都无法仅仅凭借自身的力量挺立在宇宙之间。
人单靠理性推导难以说服自己生命的意义。毕竟无论是地球的存在,还是人类的存在都有这太多的巧合和幸运。我们需要上帝,或者说需要一个寄托。我们甚至不想验证这个寄托是否坚固,因为我们难以想象没有这个寄托的情况。守着摇晃欲倾的大楼的人类,正展现了人类骨子里的脆弱性。
有一本畅销书叫《未来简史》,作者是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在分析介绍完当代脑神经科学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后,赫拉利非常沮丧地指出:“我们越理解大脑,心灵反而越显得多余。”因为“科学家并不知道,大脑中电子信号的集合究竟是怎么创造出主观体验的”。赫拉利说:“虽然灵魂是个很有趣且让人轻松的说法,我也很乐意相信,但我就是无法直接证明它的真实性。”赫拉利不无疑惑地反问:“或许,‘心灵’的概念也会像灵魂、神和以太一样,被丢进科学的垃圾堆?毕竟,没有人曾经用显微镜看到过所谓痛苦和爱情的体验……”
如果康德读到这些话,他一定会说:没错,灵魂、上帝、自由意志,这些东西就是发现不了啊,我早就告诉你们,它们是超验领域中的存在,无法成为知识的对象,人类理性的认识功能无法把它们作为研究的对象。但是在道德实践领域,我们却必须要假设它们是存在的,因为如果没有意志自由,善恶将不复存在,如果没有灵魂不朽,人类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到至善,如果没有上帝存在,德性与幸福将无法确保一致。也许有人会对这样的答案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对宗教和神学的让步,但是我要再次强调刚才谈到的那个观点——这或许正是人类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必然宿命!既然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那就意味着存在理性够不着的地方,否则,人类就成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上帝。
理性是有限的,不是万能的。
问题是,既然主权者可以予取予求,臣民们的处境岂不是和自然状态差不太多?人们为什么会如此不理性地选择签约,建立国家呢?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麦克里兰的解释最为精彩,他是这么说的:“在自然状态,人恐惧横死于他人之手,这是一种非常普遍化的全面恐惧,到了公民社会,人放弃这种全面恐惧,换取一种非常特定化的恐惧,也就是害怕横死于主权者的司法之剑底下。……一种针对一切人的恐惧,非常概括的恐惧,换成盖过一切的、对主权者的恐惧。”
霍布斯给世人提供的是一个两难选择:一边是无所不在、目标不明的普遍恐惧,一边是确有所指、非常具体化的特定恐惧,也就是横死于主权者的司法之剑底下的恐惧。两害相权取其轻,霍布斯倾向于认为后者要好那么一点点,哪怕国家此时已经变身为《旧约·圣经》中那个令人恐惧的巨兽——利维坦。
打个比方,在看恐怖片的时候,最恐惧的时候是不知道恐惧的对象到底是谁,这个时候,你会觉得每一个角色都是潜在的恶魔,这种感觉非常类似于自然状态中的全面恐惧。而一旦我们得知恐怖片里的恶魔到底是谁,虽然还是会恐惧,但心里总归会稍微踏实那么一点点。
也许有人会大声地表示反对:这不合理!为什么必须要做非此即彼的选择?难道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和主权者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利维坦”之间,就没有中间地带了吗?霍布斯和他的追随者们会斩钉截铁地告诉这些人:对不起,这个真没有!没有了国家你什么都不是,所以,为了不重返全面恐惧的自然状态,人民只有默默忍受现有的任何政府。
让我想起《君主论》的马基雅维利,把人性摊开来说。人性就是丑陋的、懦弱的,也正是如此,那些偶尔的人性闪光才令人动容。
政治制度的前提也应该以人性的脆弱和利己作为前提。
上个周末,我们教研室硕士论文答辩,在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时出现了不同意见,通过匿名投票,3:2决定了最终人选。但是这个结果在卢梭看来,只是体现出了众意(willofall)而不是公意。所谓众意,就是通过简单的加减来合并个别意志,最终得出一个结果。卢梭认为,这不应该是真正的共同体追求的目标,因为众意着眼的仍旧是私人的利益。3:2的投票结果恰恰说明大家没有同心同德,对于结果各执己见,与其说那40%的人认同这个结果,不如说他们是无奈地接受了这个结果,他们只是尊重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而不一定认同表决结果的正当性。卢梭认为,真正的共同体应该追求公意而不是众意,因为只有公意才着眼于公众的利益和共同的善。
agreement/众数决 与 consensus
让我想起日剧《欺诈游戏》里面的一个小游戏少数决,如果我们不采取多数决,而是偶尔使用少数决,就说明社会对那些边缘人群更加包容。例子,城市中要不要设盲道呢?大多数人没有这个需求,但是少部分障碍者需要。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冗余可以照顾少数派的需要。
关于贺麟的这个评价我想多说两句。我们经常会问一个问题,历史是谁造就的?人民,还是少数几个英雄人物、伟大人物?对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解释。黑格尔的解释尤其特殊,他说:历史既不是人民造就的,也不是少数几个英雄人物造就的,历史是世界精神自身目的的实现。这个说法赋予了世界精神以超乎寻常的能动性,它不是一个死物,而是一个有着能动性的活物。而且当它展开自己的历史时,并不是随机的和偶然的,而是有逻辑必然性的,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决定论”。拿破仑不仅是世界精神的代理人,而且是世界精神在马背上的代理人。换言之,世界精神还需要别的领域的代理人,比如与马背和武力相对应的思想和观念。就此而言,黑格尔其实对自己有一个期许,那就是:他要做观念世界里的拿破仑,到他这里整个哲学史就彻底地终结了。
高中历史的观点:时势造英雄
事实上,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就对“现实的”和“存在的”做出了区分,他说: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东西,一切腐败幻灭的存在,虽常有人随便叫做现实,但是,即使在平常的感觉里,也会觉得一个偶然的存在,不配享受现实的美名。这句话的意思说得再明白不过: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很多坏东西,它们只是偶然的存在,不配拥有现实的美名。换言之,在黑格尔看来,凡是配得上称作现实的东西都是必然的存在,把这个逻辑推到极致,放眼整个宇宙,谁最具有必然性?当然是上帝,所以黑格尔认为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现实的东西。总之,黑格尔认为,所有现实的东西都是存在的,但并不是所有存在的东西都是现实的。
这个想法很有意思。偶尔遭遇的恶意并不是现实。必然存在的东西才值得称为现实,是我们推导和预测的基础。